83歲的楊文榮與74歲的妻子洪金花偕同友人到雲林地方法院陳情。(記者廖淑玲攝)

2017-08-21 14:25

〔記者廖淑玲/雲林報導〕為了不到2坪地,年逾80歲的楊文榮夫婦18年來奔走司法,提起再審之訴及聲請再審逾50次,打破雲林地院紀錄,今天老夫婦再到雲林地方法院陳情盼能公平裁判;雲林地院強調,該案判決確定並無不公。

83歲的楊文榮與74歲的妻子洪金花所有,位在雲林縣崙背鄉崙背段280-2地號房子,民國86年因道路拓寬、87年地籍圖重測,造成楊宅損失約8平方公尺,進而與鄰居引發土地糾紛,事後楊文榮夫婦訴請雲林地方法院裁判,未料法院判決楊文榮夫婦敗訴;兩夫婦因其房屋涉嫌侵占鄰地,擔心鄰居要求他們拆屋還地,不敢住在該處,另行租屋至今。

洪金花不甘新建厔舍被判決侵占鄰地,從民國88年起提起確認經界訴訟,雲林地院89年度簡上字第10號、90年度簡上字第32號判決確認兩造間界址後,洪金花依然不服,自此一再聲請再審之訴。

楊文榮夫婦面對該再審案一再遭駁回,加上年紀老邁且多病,今天由多名鄰居陪同到雲林地方法院舉牌陳情,高舉「給我晚年安身立命的家」、「撤銷無效判決」的陳情牌,並向院方遞送陳情書,由雲林地方法院政風室主任何彥德代表受理。

洪金花質疑地籍圖測量有誤在先,法院又都用同一理由及學說論訴駁回再審,讓他們喪失訴訟權益訴求無門,結果自己有房子不能博客來書局網路書店住,還得另行租屋,希望在有生之年求得公平判決,才不斷聲請再審爭取一個公道。

雲林地方法院發言人庭長廖國勝指出,院方審理該案時,曾先博客來網路書局後請西螺地政事務所、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量鑑測、傳訊證人並到現場實地履勘,參酌兩造指界位置、經界線附近房屋位置、地籍圖等,判決確認界址,但楊姓夫婦不服原判決,一再指摘地政人員測量有誤、法院判決不公提起再審。

廖國勝強調,司法本於調查證據結果進行公平裁判,不能因特定人主觀片面堅持確信而偏倚,且事後法官為解決問題,曾經協調楊姓夫婦與兩側土地屋主協調,兩側屋主原也同意讓楊姓夫婦修理其建物,但楊姓夫婦都拒絕,仍堅持他們所主張的經界線,導致協調破裂,重申非法院判決不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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